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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公告监控点和测速区在哪儿
江苏全省叫停测速执法陷阱
通讯员 苏交轩 记者 蒋德 宽阔的6车道马路,齐全的交通标志标线,很轻松地车速就提到了80公里/小时以上,然而却被告知超速50%以上!江苏省交管局负
责人告诉记者,今后,像这样限速不合理,标志设置不明确,执法不透明的现象,在江苏将不会出现。 在江苏省公安厅近日下发的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》中,对群众反映最大的执法陷阱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,使江苏省的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更加透明、公正和人性化。 根据这个《通知》,凡江苏省境内的道路,都要建立测速公告制度。对国省道和高速公路限速低于设计时速80%的,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9月底前通过互联网、报纸、电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告;凡城市快速路和县乡道路设计时速、限速设置等情况,也要向社会发布,提醒驾驶人遵守限速规定;凡设有交通违法监控和电子警察测速的区域,要向社会公布;对在国省道实行测速的路段,在道路两端设立“前方测速”的警示牌。 同时,要合理选择执法地点,坚决禁止故意设置“执法陷阱”,对限速低于60公里,不是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,一般不设点测速。对险桥、急弯、路面易滑、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,交巡警部门不再单纯采取限速措施,而要报告当地政府,积极采取工程措施治理隐患。 江苏省公安厅还进一步严格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,规定执勤交巡警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查扣车辆,没有法定情形不得非法扣留车辆,不得违规追赶、强行拦截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。 除执行治安检查任务外,公安机关其他警种不得上路拦车检查、查处交通违法行为,违者依法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和责任民警的行政责任。[此日志被作者在2006-9-11 1:22:15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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